|
![]() |
空氣質量報告:PM2.5日報 | | |
根據上述職責,安吉縣人民政府昌碩街道辦事處設職能科室5個: (一)黨政辦公室(掛人大工委辦公室、財政辦公室牌子) 負責黨委、人大、政府日常事務;負責黨建、群團工作;負責黨員、干部的思想教育、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;負責基層組織建設工作;負責黨管人才工作;負責機關黨委、社工委、老干部、宣傳、統戰(僑務、民族宗教)、紀檢監察、工會、婦聯、團委、科協、關心下一代等工作;綜合管理街道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工作。負責會議組織、文秘、檔案、保密、保衛、財務、后勤服務、政務信息等工作;負責重要工作督查和綜合考核等工作;負責政府法制工作。 (二)社會發展辦公室(掛計劃生育辦公室牌子) 負責編制本轄區社會發展規劃、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;負責教育、科技、文化、衛生、體育、人口和計劃生育、廣播電視、民政優撫、社會救助、殘疾人權益保障、殯葬管理、社會保障等管理服務工作,協助做好收養登記和地名等工作;貫徹執行各項社會保險法律、法規和規定,做好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工作;負責農業、林業、水利等建設工作:貫徹執行新居民服務管理的法律、法規、規章、政策,綜合管理并協調新居民管理服務工作。 (三)國土與規劃建設辦公室 宣傳、貫徹、落實《土地管理法》、《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》和《環境保護法》及其他有關法律、法規和政策;受托承擔國土資源管理、規劃管理的各項職責,負責編制(修編)轄區土地利用規劃和建設規劃,經批準后組織實施;依法做好各項建設工程項目(包括私人建房)的管理服務工作,負責建設用地報批,做好轄區內土地儲備、開發整理、拍賣招標等工作;指導建筑行業安全生產;負責供水、環境衛生、園林綠化、污水管網等公用事業建設管理;依法查處各類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案件,調處矛盾糾紛。 (四)社會管理綜合治理辦公室(掛公共安全管理辦公室牌子) 貫徹上級關于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的方針政策,研究擬定本轄區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計劃、階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組織實施;負責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,落實綜合治理責任制,綜合協調平安創建及考核驗收工作,維護社會秩序穩定;負責法制宣傳和普法教育,調解處理各類社會矛盾和民間糾紛;負責治保調解隊伍和群防群治組織建設;負責做好社區矯正和歸正人員幫教、安置工作;組織指導企業開展內保工作;負責做好禁毒工作;歸口管理和負責實施信訪工作。 (五)社區工作辦公室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社區建設的方針、政策;指導社區文明建設和法制宣傳工作;協調社區之間的關系;監督社區依法開展服務和管理工作;負責指導社區、村(居)建設和管理服務工作,切實抓好社區服務功能建設、社區經濟發展;創新工作機制,研究探索社區工作中的新情況、新問題。
|
竇長勝(黨委書記):主持街道黨委全面工作;聯系招商工作。 符海濱(黨委副書記、辦事處主任):主持街道辦事處全面工作;聯系財政、金融、審計工作。 夏 旦(人大工委主任):主持街道人大工委全面工作;聯系民政(老齡辦)、勞動保障、殘聯、慈善;分管人大工委辦、社會發展辦。 麻愛軍(黨委副書記):負責黨建群團、政法、干部管理、行政事務管理及后勤服務;聯系政協、科協、老齡委、關工委、綜合考核工作;分管黨政辦。 沈紅林(黨委委員、紀委書記):主持街道紀委紀檢監察工作;分管紀委辦。 左 巍(黨委委員、辦事處副主任):負責國土與規劃建設、人防、供電(五線)和項目征遷工作;聯系碩城公司工作;分管國土規劃建設辦。 劉 嵐(黨委委員):負責組織、人才、社區工作;聯系5189000服務中心、黨群服務中心;分管組織辦、社區辦。 趙曉光(黨委委員):協助張力負責招商引資工作,協助分管經濟發展辦。 周智國(黨委委員):主持昌碩派出所工作;協助政法工作。 祝 冬(黨委委員):負責宣傳、統戰、信息、文化、體育、教育、廣電、文明創建工作;聯系統一戰線工作室、基層黨校;分管宣傳辦、文體站。 章旭輝(黨委委員):主持城東派出所工作;協助政法工作。 潘永林(黨委委員、人武部長):主持街道人武工作;負責農業農村、林業、水利、農經、三資管理、礦資、交通、氣象和招投標工作,分管農業發展辦、公共資源交易分中心。 干永海(人大工委副主任):協助人大主任開展人大日常工作,聯系美麗鄉村長效管理、衛計、愛國衛生。 張 力(辦事處副主任):負責財稅征收、招商引資、工業經濟(項目推進、企業服務)、統計、公積金擴面、科技、旅游、市場監管等工作;分管財政所、經濟發展辦。 鄭 龍(辦事處副主任):負責企業安全生產、消防安全、食藥品安全、“三改一拆”和小區物業、業委會管理等工作;聯系新興物業公司;分管安監中心。 周 剛(副科級組織員):主持綜治中心全面工作;負責平安建設、信訪、維穩、禁毒、反邪教、新居民事務管理、司法所、縣長熱線辦理工作。負責協助劉嵐分管兩新工作。 周群毅(副科級組織員):負責城市管理、綜合執法、美麗鄉村建設、環保;分管生態文明辦;協助劉嵐分管人才工作。 領導班子除完成以上分工事項外,還需完成黨委和辦事處交辦的其他事宜。 |
(一)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、國家法律法規及上級機關的決定和命令,加強和鞏固黨對城市及社區工作的核心領導作用,確保政令暢通。 (二)負責黨的建設,包括思想、政治、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。領導基層工會、共青團、婦聯等群團工作和人民武裝工作。 (三)負責擬訂轄區經濟社會發展、社區建設等規劃,推進各項公益事業建設,改善居民生活環境。 (四)負責抓好教育科技、衛生計生、文化體育、民政事務、救災救助、人才培養、就業培訓、社會保障、勞動關系協調等工作,加強精神文明建設,促進社會事業發展。 (五)負責轄區集體資產管理,促進集體資產保值增值。協調各類經濟組織關系,為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社會環境,促進區域經濟發展。 (六)推進民主法制建設,加強依法行政;負責公共安全監管;加強社會管理綜合治理,強化信訪和矛盾糾紛調解工作,化解社會矛盾,維護社會和諧穩定。 (七)完成法律、法規、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和上級黨委、政府交辦的各項任務。
|